关于耿民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咸物产任字〔2019〕12号中共咸阳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根据《中共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薛瑛等同志任免职建议的函》(咸国资党函〔2019〕4号),经2019年4月8日升富配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耿民安同志任咸阳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免去薛瑛同志咸阳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到龄退休
发布时间:
2019-07-11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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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物产任字〔2019〕12号
中共咸阳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根据《中共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薛瑛等同志任免职建议的函》(咸国资党函〔2019〕4号),经2019年4月8日升富配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耿民安同志任咸阳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免去薛瑛同志咸阳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到龄退休。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升富配资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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